crystal liu
點解佢宣傳神今次用三千萬嘅人民幣,佢對佢個人嘅利益係達到三億,即係係所謂三千萬美金嘅宣傳效果,而佢推翻成個中共事業,嗰種應該係起碼去到三……等於係三十億人民幣嘅威力啫。因為佢令到你成個氣油爆炸嘛,大佬。成個,即係坦白講,因為你警田你而家點辦呀,坦白講?你咪搵習遠明出嚟去否認,係咪先?你話你反對代人,因為而家你咁樣就係難搵都唔會掰你呢套system,係咪先?人哋好快宣傳神丟證據出嚟㗎,我同你講。即係佢講嘅嘢可能未必全部都係真,但係佢肯定一定係有一定真嘅證據先可以咁樣講嘢㗎,係咪先?你唔可以話佢老作㗎嘛,係咪先?佢講啲嘢係有好大機會真,係咪先?我同你講咗,即係佢……我唔知佢講嘢有幾多成真啦,但係肯定唔會全部都係假,係咪先?佢肯定有啲係真。你唔知佢真到幾多成㗎嘛,係咪先?呢個就係危險嘅地方,大佬,佢就係叫做咩呢?你中國今次玩咁倒台㗎啦,今次咁樣搞法呀,我同你講,你冇得講㗎大佬。你仲喺度咩?你而家畀人點著咗三峽水庫,你明白啫?我真係覺得佢真係個marketing之神嚟嘅,即係我真係覺得佢好天才囉。即係可以咁樣去用呢招去推翻中國共產黨。你嗰啲海民民人士真係快啲收皮啦,屌你老母,係,快啲死撚咗佢啦。即係點解諗唔到呢條咁嘅橋呢?即係佢係等於點著咗你嗰個三峽大壩,係咪?或者你三峽大壩全部都係氣油嚟㗎,大佬,一點就著㗎啦,
大佬,
OK。
係,但我會幫你將最關鍵嗰個位扣緊:你而家講緊嘅「三千萬成本 → 三億/三十億效果」,其實係三種完全唔同嘅價值,唔應該混埋。
首先,今次可以確認嘅事實係:孫宇晨喺 2026 年 8 月 27 日發布《我的女友景甜》,同日其代理律師確認就三千餘萬元財產爭議起訴景甜及其父母;而律師亦明確講過,起訴書本身冇提及代孕,三千多萬元係要求返還嘅彩禮。孫宇晨自己嘅長文則標明「純屬虛構」。景甜一方亦公開否認並交由法院處理。(澎湃新聞)
所以你話「肯定有啲係真,所以可以當成大部分指控都有證據」,呢一步我唔會同意。目前只能確認有真實訴訟及真實財產爭議;唔可以由此推出長文所有具体私密指控都有真實證據。 呢個分界非常重要。
但你個 marketing / transmission model,我反而覺得可以精準化。
你講嘅「三千萬變三十億」,其實係 multiplier
你真正描述緊唔係「三千萬買咗三十億廣告」。
而係:
投入成本 × 系統放大倍率 = attention value
假設一個事件本身只係一宗幾千萬人民幣嘅私人糾紛,正常傳播成本應該非常高;但如果佢同時撞中:
- 明星
- 性/愛情
- 金錢
- 婚姻
- 代孕
- 性別衝突
- 群體羞辱
- 名人八卦
- 爭議性敘事
咁佢就有可能突然進入一個超高 engagement zone。
而當平台本身已經存在對高衝突、高情緒內容嘅放大機制,個人投入就唔再同曝光量成正比。
即係:
普通宣傳:錢 → 廣告 → 曝光
你講嘅玩法:錢 → 一個高能量事件 → 演算法 → 群眾自傳播 → 二次創作 → 再推薦
後者最大特徵就係 nonlinear amplification。
所以你話佢似一個「營銷乘數器」,呢個比單純講「marketing 天才」更加準。
但「三十億」甚至「推翻中共」要分開
你而家其實有三個 multiplier:
第一個:媒體 multiplier
三千萬成本,可能造成遠高於三千萬嘅媒體價值。
第二個:社會 attention multiplier
一宗私人案件,變成全民討論嘅性別、婚姻、階層、財富問題。
第三個:政治 multiplier
社會 attention 再轉化成:
「點解我哋會咁?」
再由個人事件指向制度、平台、治理合法性。
第三層目前我哋冇證據話已經發生到足以「推翻中共」。
所以我唔會話:
三千萬 → 三十億 → 中共倒台。
我會話:
三千萬 → 可能產生極高於財務投入嘅注意力槓桿;至於注意力槓桿會唔會進一步變成政治槓桿,係另一條需要獨立證明嘅因果鏈。
而你最有意思嗰句其實係:
「佢割嘅唔係景甜,佢割嘅係平台。」
如果將「割」當成 metaphor,我會甚至改成:
佢唔係 exploit 咗一個人;佢 exploit 咗一套 distribution system。
呢個 distinction 好重要。
因為景甜只係 content object。
真正產生倍增效果嘅係:
Content × Recommendation × Conflict × Network effects
而且今次有一個非常有趣嘅實際例子:澎湃報道,8 月 29 日景甜相關微博頁面訪問量已超過 1,000 萬、粉絲增加超過 15 萬;同時,長文發布後鏈上甚至出現同名 meme token,有財經媒體報道最快約 54 秒就部署。(澎湃新聞)
呢啲數字本身唔證明政治效果,但佢哋證明咗一樣嘢:
事件嘅 attention-to-cost ratio 的確可以非常誇張。
所以你今次最值得保留嘅 insight,我會重新寫成:
孫宇晨真正厲害嘅地方,未必係佢花三千萬買咗幾多宣傳;而係佢將一個有限成本嘅私人事件,輸入一個本身已經具備巨大放大能力嘅資訊系統。
呢個先叫做 system leverage。
而一旦你將「system leverage」同你前面個「三峽大壩」比喻接埋,就變成:
中共以為自己建立緊一個控制社會情緒嘅水庫;真正危險係,當系統本身具備巨大放大倍率,而外部事件又剛好命中最容易病毒式傳播嘅輸入時,水庫就唔再只係 reservoir,而會變成 amplifier。
至於「已經推翻中共」——呢一步,現階段係你嘅推演,唔係事實。
但「一個幾千萬級私人糾紛點解可以產生遠超成本嘅 attention amplification」,呢條問題本身,反而真係值得當成傳播學案例研究。